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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不按规定披露信息 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2022-09-30|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今日(9月27日),重庆证监局发布通告,就此前关于对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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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9月27日),重庆证监局发布通告,就此前关于对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进行公示。经查,该公司存在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谨慎勤勉,以及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问题。

  其中,公司管理的“中信逸百年-循环经济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循环经济1号基金”)存在未在合同约定的表决结果统计期内统计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以及触发投资协议约定的相关补偿条款时,未及时采取措施要求补偿方进行补偿等问题。

违规事项均指向“循环经济1号基金”

  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企业,旗下关联企业已超过75家,但也就是这样一家快速发展的机构,近日却受到监管处罚。

图片来源:重庆证监局网站截图

  根据已查明信息,该公司存在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谨慎勤勉以及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问题。

  具体看来,其管理的“循环经济1号基金”2022年召开持有人份额大会时,未在合同约定的表决结果统计期内统计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此外,“循环经济1号基金”投资标的触发投资协议约定的相关补偿条款时,该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要求补偿方进行补偿。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另据法律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但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循环经济1号基金”2017年一季度至2022年二季度季度报告、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涉事基金归属重庆产业引导基金旗下

  值得注意的是,“循环经济1号基金”系重庆产业引导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启信宝数据显示,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旗下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产业引导基金)管理7只基金当中,中信逸百年-循环经济1、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列,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则是作为具体管理人。

  截止目前,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实际控制企业12家。根据启信宝信息,其控制的企业中除了有限合伙基金之外,还涉及投资公司等。但从数量来看,多数为其参股的有限合伙基金,如宁波前洋逸百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被投企业当中,中信格义循环经济有限公司与“循环经济1号基金”有所类似,均关注清洁能源、新材料技术装备,或在主营和投资端有所区别。不过每经记者看到,有关循环经济的提法在重庆逸百年股权投资基金的控股企业中不在少数。

  例如,包括寿县格义循环经济有限公司、阜南格义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等,其均有所参股,可见该公司关注清洁能源的发展与投资。不过,有关前述基金涉及违规被处罚的现象,私募界已有不少机构或个人发生类似事件。

  有分析指出,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有效监管的“保驾护航”。接下来,监管层应继续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完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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